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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企业注销流程
龙门县企业注销流程(适用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需遵循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一般包括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等环节。以下是系统、规范的企业注销基本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召开股东会/合伙人会议:形成同意注销企业的决议,并成立清算组(有限公司需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成立)。
2、清算组备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到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二、登报或公示
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选择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公告期为45天。
三、税务注销(关键步骤)
前往龙门县税务局办理清税手续:
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缴销发票、税控设备;
提交《清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简易注销可免于提交,但需符合条件)。
四、社保与公积金账户注销
1、到龙门县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停保及注销;
2、如有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门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封存及注销。
五、工商注销登记
公告期满后,向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包括: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决定;
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主体资格终止。
六、银行账户注销
凭工商注销证明、公章、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基本户及其他账户的销户手续。
七、印章缴销
到龙门县公安局指定地点或政务服务中心缴销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特别提示:
若企业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如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20天),流程更简便。
建议提前咨询龙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文化路10号)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获取最新指引。
涉及外资、特殊行业许可(如食品、医疗、教育等)的企业,还需先完成相关许可证的注销。
建议操作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企业注销”事项,选择“龙门县”查看办事指南并预约办理。
🕐 2026-01-28 04: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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