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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简易注销
惠州市企业简易注销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简化流程、减少材料、缩短时限的方式完成注销登记,旨在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以下是关于惠州市简易注销的系统性说明:
一、适用对象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以下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
1、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4、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
注:已开展经营活动、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适用简易注销。
二、申请条件(核心要求)
1、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
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或虽有经营活动,但无债权债务纠纷,且全体股东书面承诺对债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企业全体股东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未发生名称变更、股权变更、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部分地区允许轻微变更);
5、税务机关已完成清税或出具“无欠税证明”(部分情形可免于提供)。
三、办理流程(线上为主)
步骤一:公示公告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或“粤商通”APP;
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功能;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承诺内容;
公示期为20天(部分区域可缩短至10天,视政策调整);
公示期间如有债权人提出异议,需转入普通注销程序。
步骤二:准备材料
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准备以下材料:
1、《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5、如涉及税务清缴,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注:惠州市推行“全程网办”,多数材料可通过“粤商通”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传。
步骤三:提交申请
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粤商通”提交材料;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注销结果,营业执照作废。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公示期:20天(部分试点地区10天);
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政府服务事项,无需缴纳任何行政费用);
五、注意事项
1、公示期间不可撤销:一旦发起公示,不能中途撤回,除非有债权人提出异议;
2、虚假承诺法律责任:如承诺不实,导致债权人损失,企业股东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银行账户与公章处理:注销完成后,应主动注销银行账户、销毁公章;
4、社保、公积金账户清理:需提前到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5、税务注销同步办理:建议在申请简易注销前,先完成税务注销或取得清税证明。
六、咨询渠道
1、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http://scjg.hz.gov.cn
电话:0752-12315(市场监管热线)
2、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3、粤商通APP
支持手机端全流程办理,操作便捷。
4、属地市场监管所
各区县市场监管分局设有服务窗口,可现场咨询。
七、常见问题解答(FAQ)
Q1:简易注销是否需要清算?
A:不需要正式清算,但需全体股东承诺清偿债务。
Q2:企业有少量应收账款能否简易注销?
A:原则上不允许,若有未结清债务,建议走普通注销程序。
Q3:简易注销后能否恢复?
A:注销完成后企业主体资格终止,无法恢复,需重新注册。
Q4:个体工商户能否简易注销?
A:可以,个体工商户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流程类似。
八、政策依据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
4、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实施细则
✅ 总结:惠州市企业简易注销流程简便、成本低、效率高,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建议企业在申请前做好内部梳理,确保无债权债务纠纷,并通过“粤商通”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实现“零跑动”。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热线。
🕐 2026-06-05 15: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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