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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异常名录移出
在东莞市,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若想申请移出,需根据被列入的具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以下是系统、全面的移出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常见列入异常名录的原因(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2、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如变更、股东出资等);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二、移出异常名录的基本流程:
1、纠正违规行为:
若因未年报:补报所有未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若因未公示其他信息:补充公示应公示的信息;
若因信息虚假:更正并公示真实信息;
若因失联:提供新的有效地址证明或恢复原地址可联系状态(如租赁合同、水电费单据等)。
2、提交移出申请材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现场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整改证明材料(如年报截图、新地址证明、更正后的公示信息页面截图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企业信息填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
线下提交:前往企业注册地所属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窗口办理。
4、审核与移出:
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完整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公示系统中更新状态。
三、注意事项:
移出异常名录不影响企业历史记录,但会显示“已移出”状态;
若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不能直接移出异常名录,需满足更严格条件;
企业应定期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查信用状况;
建议及时处理,避免影响银行贷款、招投标、政府补贴、税务评级等经营活动。
四、咨询与协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dg.gov.cn
电话咨询:0769-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各镇街分局地址可通过官网查询
五、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83号)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 温馨提示:建议企业在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尽快整改,避免信用受损影响正常经营。如操作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
如需进一步帮助(如具体模板、填写指导),请告知您企业的具体情况,我可为您提供定制化指引。
🕐 2026-04-27 09: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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